橡胶促进剂并用搭配解析并用技巧及并用搭配
1、并用技巧
一般选用酸性促进剂(A) 型或中性促进剂 (N) 型为主促进剂,即噻唑类与次磺酰胺类促进剂。秋兰姆类作为主促进剂一般用于有效、半有效硫化体系中。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促进剂作为主促进剂,常用于乳胶制品及丁基橡胶中。副促进剂一般采用碱性促进剂如 DPG、H等。其作用是互相活化,互相促进。次磺酰胺类作主促进剂时,一般不选用副促进剂。因为这种促进剂在硫化温度下能分解出促进剂 M和胺类化合物,M是酸型促进剂,胺类化合物是碱型促进剂。构成了酸碱(AB)并用体系,但为了加快硫化速度可少量并用促进剂 DPG或秋兰姆类促进剂。促进剂DPG用量一般在主促进剂的 10%,当用量过高,硫化速度会有下降的趋势。
2、并用搭配
1.酸碱(AB)并用(相互活化)
是以酸性促进剂为主促进剂,碱性促进剂为副促进剂的一种并用方法,并用后的促进效果比单用A或单用B时好。典型的是噻唑类和胍类促进剂并用。例如促进剂M为准超速级,促进剂DPG为中速级,但并用后可达超速级效果,表现为硫化活性大(硫化起点快、硫化速度快),硫化胶的拉伸强度、定伸应力、硬度、耐磨性比一种促进剂单用时高。
促进剂M和DPG在理论上以等摩尔并用时,效果较好。此时胶料的定型速度和硫化速度快,机械性能也较高,但是易焦烧,硫化平坦性差,工艺安全性差。所以在实际生产中为保证工艺安全,通常促进剂M和DPG的并用量一般控制在M:DPG=5:2~4(质量比)。
为提高操作安全性,目前较多使用的是促进剂DM和DPG并用,它与M和DPG并用相仿,只是硫化起点和硫化速度稍慢。实际上噻唑类和六次甲基四胺并用效果也较好。
促进剂M、DM和DPG三者并用,是M和DPG并用的发展。其中应把M、DM共同视为第1促进剂,DPG为第2促进剂。此种并用方法适用于促进剂总用量大,工艺操作要求稳定性较好的情况下使用,并可利用DM的增减来调节硫化起点。
AB型并用体系具有下列优点:
(a)可缩短硫化时间或降低硫化温度,并可减少促进剂用量,因而可提高生产效率,降低生产成本;
(b)硫化起点快,适用于非模型硫化要求胶料定型速度快的场合;
(c)硫化胶的拉伸强度、定伸应力及耐磨性有改善;
(d)弥补了单用促进剂DPG时耐老化性能差的缺点。